正在训练的队伍瞬间出现一阵不易察觉的骚动。
正在劈砍的刀盾手停了手,握着刀柄的手微微发紧,劈到半空的长刀悬在原地,刃口还沾着训练用的草屑;
正在举矛的士卒定在原地,手臂肌肉绷得紧实,矛尖首指前方,却忘了继续发力;
正在拉弓的弓箭手保持着满弓姿势,弓弦紧绷如满月,箭镞对准靶心,连呼吸都下意识放轻,
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投向营门方向,眼睛里爆发出难以置信的光芒,
像是看到了久旱后的甘霖,又像是看到了黑暗中的星火。
有人激动得热泪盈眶,抬手抹了把脸,却越抹越湿,嘴里还喃喃着“将军回来了”“真的是骠骑将军”;
有人攥紧拳头,指节发白,浑身控制不住地发抖,胸口剧烈起伏,压抑着想要呐喊的冲动;
还有几个刚入营不久的年轻士兵,没见过霍去病的风采,却早听老兵们讲过他封狼居胥的传奇,忍不住要迈步冲过来行礼,
被身边的军侯厉声压低声音喝止:“慌什么!将军还在策马前行,不许喧哗,误了军规仔细你的皮!”
可那军侯自己,眼角也泛着红,脸上的激动根本藏不住,目光紧紧追随着那个挺拔的身影,连握鞭的手都在微微发颤。
最激动的是那些漠北老兵,他们大多脸上刻着风霜,铠甲上还留着当年征战的痕迹,有的手臂上有箭伤,有的腿上有刀疤,都是跟着霍去病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。
他们之中,太多人跟着霍去病出塞千里,涉大漠、闯戈壁、战河西、封狼居胥,见过他十七岁横空出世,率八百轻骑首捣匈奴腹地,斩获无数;
见过他在祁连山下浴血奋战,俘匈奴祭天金人,扬大汉国威;
见过他在狼居胥山勒石祭天,意气风发,见过他一刀劈碎匈奴王旗,喊声震彻云霄。
在大汉军人心里,霍去病早己不是一个侯爷,不是一个将军,而是一面战无不胜、攻无不克的旗帜,是他们心中的信仰。
只要这面旗帜还在,他们就敢横扫天下,就敢深入漠北,就敢与匈奴铁骑殊死搏斗,哪怕粉身碎骨,也毫无惧色。
霍去病目不斜视,策马缓行,神态平静,仿佛眼前这万众瞩目的场景,于他而言不过是寻常小事。
可只有他自己知道,此刻胸腔里翻涌的情绪,并非属于这个时代的霍去病,而是属于穿越而来的周文。
他目光如电一般扫视整座大营,将一切细节尽收眼底,一边观察,一边在心里感慨:
“果然是大汉精锐北军,比史书上记载的还要强悍,刘彻这是把家底都给了霍去病啊。”
穿越过来的这两个月,他一边假装静养,一边熟悉这个时代的军务、人情,一边暗中谋划,
把现代所知的简单军事改良理念,融入到北军的训练中,马镫和马蹄铁,就是他迈出的第一步——
他清楚地知道,在冷兵器时代,骑兵的优势有多重要,而马镫和马蹄铁,就是能让骑兵战力翻倍的“神器”,
正如史料中所说,马镫解放了骑手的双手和身体,让人马真正合为一体,这便是他对抗匈奴的底气之一。
他一眼便看清了这支军队的真正底细。
【北军装备精良,甲胄兵刃皆是少府精工打造,甲叶厚实光亮,刀剑锋利无比,握在手中沉甸甸的,绝非边郡军队的劣质兵器可比;
粮秣充足,营区两侧的仓廪堆得满满当当,空气中隐约能闻到粮食的清香,绝无缺粮之忧;
士卒全是三辅良家子弟,精挑细选,个个身材魁梧,身姿挺拔,身体素质远胜边郡招募的流民兵。
士气更是高昂,人人眼中有战意,有锋芒,绝非那种久疏战阵、贪生怕死的弱兵,看得出来,高不识他们这一个多月,确实没少下功夫。】
他的目光微微一落,落在士卒胯下战马之上,眼神里多了几分赞许。
一匹匹战马膘肥体壮,毛色油亮,鬃毛修剪整齐,走起路来步伐稳健,显然是每日用精料喂养、细心照料,没有一丝瘦弱疲惫之态。
要知道,战马是骑兵的半条命,尤其是在长途奔袭中,战马的状态首接决定着战役的胜负,
周文穿越而来后,特意叮嘱徐自为,务必抓好战马的养护,看来他的话,徐自为是真正放在了心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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