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月中文网高清正版小说阅读
🏠 首页 玄幻 奇幻 武侠 仙侠 都市 历史 军事 游戏 竞技 科幻 灵异 其他 🔥 排行 🆕 新书 🏁 完本
首页 / 其他 / 2024年开始记录都市猫的爱情 / 庄公·元年元年,春王正月。

庄公·元年元年,春王正月。

3248 字 · 约 8 分钟 · 2024年开始记录都市猫的爱情

公何以不言即位?春秋君弑,子不言即位。

君弑则子何以不言即位?隐之也。孰隐?隐子也。

这段出自《春秋》庄公元年,核心译文如下:元年,春,王正月:鲁庄公元年,春季,周历正月。公何以不言即位?:为什么《春秋》不记载“公即位”?春秋君弑,子不言即位:按《春秋》体例,国君被弑,其子继位时不写“即位”。君弑则子何以不言即位?隐之也。孰隐?隐子也:这是为了隐讳、避讳。为谁隐讳?为继位的儿子(庄公)隐讳。

补充说明(背景):鲁桓公被齐人所杀(实为文姜与齐襄公合谋),庄公年幼继位,母文姜因参与弑君之事出奔齐国。《春秋》不书“即位”,是因先君非正常死亡,儿子不忍行即位之礼,故以“隐”笔示哀与避讳。

三月,夫人孙于齐。孙者何?孙犹孙也。内讳奔谓之孙。

这句话出自《春秋·庄公元年》,核心译文为:三月,鲁桓公的夫人(文姜)以“逊”的名义前往齐国。其中,“孙”通“逊”,意为逊位、退让,是鲁国为尊者讳的委婉说法,实际指夫人出奔、逃亡到齐国。之所以用“孙”而不用“奔”,是因为鲁国史书对国君或夫人出奔之事需避讳,故以“孙”代之,既保留事实又体现礼制的委婉。简言之,这句话是用委婉语记录文姜因与齐襄公私通等事,逃离鲁国前往齐国的事件。

夫人固在齐矣,其言孙于齐何?念母也。

夫人本来就在齐国,为什么说她“逊于齐”呢?这是为了表达庄公对母亲的思念。正月里,庄公思念母亲,希望她能回来主持祭祀,所以用“孙于齐”来体现这份思念之情。

正月以存君,念母以首事。夫人何以不称姜氏?贬。曷为贬?与弑公也。

这段文字出自《公羊传·庄公元年》,是对《春秋》经文“三月,夫人孙于齐”的解释。以下是译文:“正月以存君,念母以首事。夫人何以不称姜氏?贬。曷为贬?与弑公也。”译文:正月(庄公即位之月)本应以保存君主为要务,而庄公却以思念母亲为首要之事。夫人(文姜)为何不称“姜氏”?这是对她的贬斥。为什么要贬斥她?因为她参与了杀害鲁桓公的罪行。

具体背景:文姜(庄公之母)曾与齐襄公私通,并在齐侯面前诋毁鲁桓公,导致齐侯怒而设计杀害桓公。因此,《春秋》通过不称其“姜氏”(即不承认其夫人的正式身份)来表达对她的谴责,强调其行为的严重性。

其与弑公奈何?夫人谮公于齐侯:“公曰:同非吾子,齐侯之子也。”

她(文姜)是如何参与杀害鲁桓公的呢?文姜在齐襄公面前诬陷鲁桓公,说:“鲁桓公说:‘同(鲁庄公)不是我的儿子,是齐侯(齐襄公)的儿子。’”齐襄公听后大怒,便与鲁桓公饮酒,并在鲁桓公出门时,派公子彭生送他,趁他上车时折断其肋骨将其杀害。

齐侯怒,与之饮酒。于其出焉,使公子彭生送之。于其乘焉,搚干而杀之。念母者,所善也,则曷为于其念母焉贬?不与念母也。

齐襄公大怒,便与鲁桓公饮酒。等鲁桓公出门时,齐襄公派公子彭生送他。等他上车时,公子彭生折断其肋骨将其杀害。庄公思念母亲本是好事,但为何在思念母亲这件事上仍要贬斥文姜?因为《春秋》不认可她对母亲的思念。

夏,单伯逆王姬。

这句出自《春秋》及《谷梁传》庄公元年,原文为:“夏,单伯逆王姬。单伯者何?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。”

夏:指鲁庄公元年的夏季。

单伯:人名,“单”为姓,“伯”为字(一说为爵称)。

逆:在《春秋》语境中多指“迎”或“主婚、主送”之意,此处指单伯奉命主持王姬的婚事(迎或送)。

王姬:周王室的女子(通常指周天子之女)。

译文:这一年夏天,单伯(鲁国受天子之命的大夫)主持了王姬的婚事(或:迎接/送王姬)。补充说明:“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”意为单伯是鲁国大夫,但其身份是由天子亲自任命的,故在记载中不称名而称字,以示尊崇。

单伯者何?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。何以不称使?天子召而使之也。

单伯是谁?他是鲁国的大夫,由周天子亲自任命。为什么《春秋》不称他为“使”?因为这次行动是周天子直接下令派遣他去的,并非鲁国国君派遣。

逆之者何?使我主之也。曷为使我主之?天子嫁女乎诸侯,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。

“逆之者何?使我主之也。曷为使我主之?天子嫁女乎诸侯,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。”

意思是:

单伯迎接王姬,是为了让鲁国主持婚事。

为什么让鲁国主持?

因为周天子嫁女给诸侯,必须由诸侯中与天子同姓的人来主持婚事。

诸侯嫁女于大夫,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。

秋,筑王姬之馆于外。何以书?讥。何讥尔?筑之礼也,于外非礼也。

秋季,鲁国在城外为王姬建造馆舍。《春秋》记载此事,是表示讥讽。为何讥讽?因为建造馆舍本身是合乎礼制的,但建在城外则不合礼制。为何建在城外不合礼制?按照礼制,主婚国应在宫内为王姬建造馆舍,而建在城外,是违背礼制的行为。

于外何以非礼?筑于外非礼也。其筑之何以礼?主王姬者必为之改筑。

为什么说在城外筑馆不合礼制?因为筑馆本身是符合礼制的,但筑在城外就不合礼制了。为什么筑在城外不合礼制?因为按照礼制,主婚国应在宫内为王姬建造馆舍,而建在城外,是违背礼制的行为。

主王姬者则曷为必为之改筑?于路寝则不可,小寝则嫌。羣公子之舍则以卑矣。其道必为之改筑者也。

主持王姬婚事的诸侯为何必须为她改建馆舍?因为将她安置在国君的正寝(路寝)不合礼制,安置在夫人的小寝又有男女之嫌,安置在群公子的居所则显得过于卑微。因此,按照礼制,必须在宫内为她改建一处合适的馆舍。

冬十月乙亥,陈侯林卒。

译文:冬季十月乙亥日,陈侯林去世。注释:陈侯林即陈庄公,名妫林,是陈桓公之子,此时在位已七年,其死后弟杵臼继位为陈宣公。

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。

译文:周王派遣荣叔来追赐鲁桓公爵位与荣誉(即册命与谥号)。

注释:“王”指周庄王;“荣叔”是周大夫,名荣,字叔;“锡”通“赐”,此处指周天子对已故诸侯的追赐,属于礼制中的“锡命”仪式,旨在褒扬逝者德行并确认其诸侯地位。

锡者何?赐也。

译文:“锡”是什么意思?

就是“赐予”的意思。

注释:此句为《春秋》经文的解释性表述,强调“锡”字的含义为赐予,体现周王室对诸侯的册命与褒奖。

总结:这段经文记录了鲁庄公元年(公元前693年)的两件大事——陈庄公去世与周王追赐鲁桓公荣誉,反映了春秋时期诸侯国与周王室之间的政治关系及礼制规范。

命者何?加我服也。其言桓公何?追命也。

“命者何?加我服也。”

问:什么叫“命”?

答:就是加给我以服命(赐命、册命),

即天子对诸侯赐予爵命与相应的礼服仪物。“其言桓公何?追命也。”

问:经文提到“桓公”是何意?

答:是追命,即追加的册命(对已故诸侯的追尊或补命)。

王姬归于齐。何以书?我主之也。

这句话出自《春秋公羊传》,原文为“王姬归于齐。何以书?我主之也”。译文:王姬(周王室之女)嫁到齐国。为什么(在《春秋》中)要记载这件事?是因为(这件事)是由我们鲁国为主婚的。简释:在春秋礼制中,天子嫁女于诸侯,通常由同姓诸侯主婚。此处鲁国受周王室之命为王姬主婚,故《春秋》特书此事件,以示鲁国在此婚姻大事中承担了主婚的职责与身份。

齐师迁纪郱、鄑、郚。迁之者何?取之也。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也?为襄公讳也。

这段文字出自《公羊传·庄公元年》,是对《春秋》中“齐师迁纪郱、鄑、郚”一句的解释。

以下是译文:“齐师迁纪郱、鄑、郚”齐国的军队迁移了纪国的郱、鄑、郚三个城邑的百姓。“迁之者何?取之也。”

(有人问)为什么要用“迁”这个字呢?这是因为实际上是齐国夺取了这些城邑。

“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也?为襄公讳也。”

(回答是)既然实际上是夺取,为什么经文不直接说“取”呢?

这是因为要为齐襄公隐讳。

齐襄公以复仇为名灭纪,史官为了避免直接记载其夺取他国城邑的行为,故用“迁”字来委婉表达。

简而言之,这段文字通过解释经文用词,揭示了春秋时期史官“为贤者讳”的笔法,既记录了齐国扩张的事实,又通过隐晦的表述维护了特定政治人物的形象。

外取邑不书,此何以书?大之也。何大尔?自是始灭也。

通常情况下,他国夺取别国的城邑,《春秋》是不记载的。这里为什么记载呢?是因为这件事意义重大。为什么意义重大呢?因为这是齐国开始灭亡纪国的开端。

读完本章请把 明月中文网 加入收藏。《2024年开始记录都市猫的爱情》— 月之暗面有多黑暗 力作,下章内容近期上线。

本章共 3248 字 · 约 8 分钟阅读 · 章节有错误?点此报错

📝 我的本章笔记
17px

明月中文网 · 免费小说阅读网 · 内容来自互联网,仅供学习交流

内容侵权请联系 [email protected],第一时间处理移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