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冬至大祭,乃是国之大典,列侯无诏不得缺席,霍去病方才第一次,正式出现在百官眼前,结束了长达一年的“消失”。
他立于诸列侯之中,位次仅在大司马大将军卫青、太仆公孙贺等寥寥数人之后,
这是刘彻亲定的位次,不依年资、不依辈分,纯以功绩与恩宠论,
足见对这位少年神将的偏宠与倚重,满朝文武,无人敢有异议。
不远处,两名列侯低声交谈,目光时不时瞟向霍去病的方向,语气中满是感慨。
“陛下对冠军侯的偏宠,真是无人能及啊,这般位次,连一些老将都未曾有过。”
其中一人低声说道,语气中带着几分艳羡。
另一人轻轻点头,神色郑重:
“这有什么可异议的?冠军侯封狼居胥、饮马瀚海,凭一己之力横扫漠北,立下不世奇功,这般位次,他当之无愧。”
一身玄色纁裳列侯朝服,剪裁合体,贴身利落,将他挺拔的身姿衬得英挺如松、俊朗如剑。
朝服上的十二章纹,金线绣就的日月星辰、山龙华虫,在宫灯微光的映照下,隐隐流转着光泽,每一针每一线都透着皇家礼制的威严,也衬得他周身气度愈发不凡。
一旁的礼官瞥见霍去病的朝服,低声对同伴道:“你瞧冠军侯这身朝服,针脚细密,纹绣精美,定是尚衣局精心缝制的,寻常列侯,可没有这般待遇。”
同伴亦低声附和:“那是自然,陛下这般器重他,尚衣局怎敢有半分马虎?更何况,冠军侯身姿挺拔,穿这身朝服,比其他列侯更显英气。”
远游冠端正束发,羊脂玉簪固定冠体,温润通透,冠前垂九颗玉珠,玉质纯净,随他静立的姿态纹丝不动,尽显端方雅正,无半分轻浮。
那羊脂玉簪质地细腻,色泽莹润,一看便知是宫中珍品,绝非寻常列侯所能佩戴。
一名年轻的郎官目光落在霍去病的玉簪上,眼中满是好奇,低声对身旁的同僚道:
“那玉簪看着温润通透,想必是上等的羊脂玉,这般珍品,陛下竟也舍得赏赐给冠军侯。”
同僚轻轻摇头,语气中带着几分敬畏:“冠军侯立下那般奇功,别说一支羊脂玉簪,便是更珍贵的宝物,陛下也舍得。更何况,这玉簪也是礼制规制,配得上冠军侯的身份。”
腰束鎏金玉带,带钩雕以蟠螭纹,工艺精湛,栩栩如生,悬紫绶金印,印文“冠军侯印”西字清晰可辨,
那是大汉对他封狼居胥、勇冠三军的最高礼遇,是无数将士浴血一生都求不来的无上荣耀。
紫绶金印在晨光中泛着淡淡的光泽,印文刚劲有力,彰显着这位少年侯的赫赫战功与无上地位。
几名武将目光落在那枚金印上,眼中满是崇敬与向往。
“那便是冠军侯印啊,多少将士拼尽全力,也求不来这一枚金印,冠军侯年仅二十一岁,便得此殊荣,真是千古罕见。”
一名年轻武将低声叹道,语气中满是敬佩。
身旁的老将拍了拍他的肩膀,语气凝重:“你可知这枚金印背后,是多少鲜血与战功?冠军侯率八百轻骑深入敌营,封狼居胥,饮马瀚海,这份功绩,配得上这枚金印,更配得上陛下的器重。”
足蹬赤舄,鞋面光洁无染,一尘不染,身姿挺拔如枪,肩宽腰窄,站在那里,便如一柄藏于鞘中、却锋芒难掩的利剑,即便不言不动,也自带慑人气场,让人不敢首视。
他的步伐沉稳,站姿端正,每一处细节都恪守礼法,却又在不经意间,流露出久经沙场的铁血之气与运筹帷幄的沉稳气度。
与当年漠北战时那股张扬狂傲、目空一切、率八百轻骑横冲敌阵的少年意气不同。
如今的霍去病,面色温润,气血充盈,下颌线条愈发硬朗深邃,眼神沉静如水,深不见底,不见半分焦躁,不见半分锋芒外露,只余沉稳如山、气度如海的从容。
队列中,曾追随霍去病征战漠北的一名校尉,望着他的身影,低声对身旁的同伴道:
“还记得漠北之战时,冠军侯一身银甲,率轻骑冲锋,那般张扬狂傲,如今却这般沉稳,真是判若两人。”
同伴轻轻点头,语气中满是赞叹:“经历过生死,见过血与火,自然会沉淀下来。如今的冠军侯,比当年更有统帅风范,若是再领兵出征,定能再创辉煌。”
那是历经生死、沉淀心境后的蜕变,是从冲锋陷阵的猛将,向运筹帷幄的统帅的升华,比年少时的锋芒毕露,更让人不敢小觑,更让人心生敬畏。
懒人小说 致力于提供 左无舟《没死成,那就活成军神》全本阅读体验。本章 第60章 冬至大祭:冠军侯的首次归来 已结束,请继续下一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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